余杭区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 育儿有方
- 2024-02-28
2023年以来,区统计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局统计法治工作要求,结合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不断提升依法治统能力和工作水平,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重要作用,为余杭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建章立制,压实防惩责任。全区上下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有关要求,坚持多方协同、多措并举、从严从实、上下联动,坚决防治统计造假,持续巩固防治成效,努力形成统计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政治生态,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余杭区委办、区府办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通知》,下发各镇街、平台和区有关单位,认真抓好落实,统筹推进全区统计工作提质增效。
(二)抓好贯彻,强化各层级学习。一是抓“关键少数”。区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会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监督意见》。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统计局关于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二是抓部门和镇街。召开全区有关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区有关部门、各镇街(平台)统计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部署重点工作、明确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召开余杭区统计基础和统计法治业务培训会议,镇街、平台和区国有公司的分管统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专业统计人员等参加,并邀请市局执法监督局负责人开展统计法治专题授课。举办全区统计法治和基层基础业务培训班,各镇街、钱开区统计工作科室负责人、综合统计员参加,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通报典型违法案例。三是抓全局干部。打造常态化学习模式,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周三夜学”、局务会等组织集中学习,确保《宪法》《意见》《规定》《办法》《监督意见》等法律法规入心入脑。党组会议、班子会议及时学习防惩重要文件和上级会议精神。四是建立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校主体班次的重要教学内容。在余杭区中青年骨干“兴航计划培训班”上,开展《统计法与国民经济统计分析》专题宣传教育课程。
(三)及时推进,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按省、市统计局工作要求,余杭区统计局在会后第一时间向区长、分管副区长汇报,并召开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结合全区实际,印发《余杭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分阶段抓好落实。二是全区部署落实。3月16日上午,区政府召开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区有关部门及镇街(平台)分管领导和统计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上区统计局部署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副区长姚文华讲话并提出工作要求。根据实施方案,镇街(平台)和区有关部门聚焦源头数据质量问题,全面梳理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专项治理。三是开展办结案件梳理。对十九大以来查处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系统梳理,对照《浙江省统计局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规定,余杭区无统计违纪案件。
(四)全力以赴,做好迎检工作。3月28日至30日,杭州市统计局对余杭区开展统计监督检查,按照通知要求,区统计局专题研究、及时制定接待和迎检方案,召开统计监督检查沟通见面会,全力配合开展企业执法检查,顺利完成迎检工作。对区发改、商务、经信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统计工作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仓前街道、五常街道的主要领导、统计分管领导和统计员开展谈话,全面了解统计造假责任制和经济指标统计数据是否存在失真风险情况。上半年,统筹协调、周密配合,按区委办区府办部署,圆满完成省政府“七张问题清单”有关工作任务销号。
(五)严格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和统计巡查。一是加强执法检查。保持统计执法高压态势,加强统计执法力量建设,提升执法能力。把“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与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相结合,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双随机”抽查和数据质量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运用一体化监督系统中的网上预警模块,对一级风险企业开展常态化检查,实现全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和各专业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全覆盖。同时与其他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确定联合执法事项清单,加强沟通协作,力争“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形成监督合力,共同推进执法工作提质增效。2023年“双随机”抽查任务6个(其中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3个),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121次,掌上执法率达到100%,办结一般程序处罚案件1件、简易程序处罚案件3个,累计处罚金额10200元。二是严控执法规范。执法人员严格遵循执法流程,做到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加强统计执法案卷审理和评查,积极开展案卷自查和邀请法律顾问评查,对存在的统计执法检查流程和执法文书不规范等问题,针对性加强培训指导。三是开展区级统计巡查。参照国家、省、市统计督察要求和做法,制定并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统计巡查的通知》,完成对五常街道、仁和街道、黄湖镇、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投集团、区交投集团、区文旅集团统计巡查,将巡查情况及时反馈区委巡察办。通过统计巡查,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压紧压实镇街(平台)、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六)抓好运用,加强协同监督。积极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组织人事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与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审计局等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发挥统计监督利器作用。强化监督成果运用,将统计监督成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严格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一是深化与区纪委监委贯通协同。9月20日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全程参加了统计执法检查。召开区纪委区监委与区统计局专题工作会议,对新形势下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统筹衔接、贯通融合、提质增效进行了协商研究,并形成共识。二是强化配合监督。常态化掌握并纠正部门、镇街、平台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落实建立健全防惩责任制;参与区委组织部干部联审,参与信用管理4次。
(七)积极部署,推进统计信用建设。一是市级层面。按市局关于在全市开展统计诚信单位评价工作要求,组织企业申报和做好审核,18家企业获得“2022年度杭州市统计诚信单位”称号、5家企业获得“2021-2022年杭州市统计诚信单位”称号。二是区局层面。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统计信用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目标:村(社区)区级“统计诚信单位”达到35家;“四上”单位“区级“统计诚信单位”100家。不断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加强业务指导和汇总审核,切实做好信用评价验收。
(八)夯实基础,深化统计单元智治。一是抓好统计单元调整和维护。根据年度出入库企业情况,结合区域和行业情况,做好统计单元、单元成员组建、调整,优化统计单元管理,纳入统计单元管理单位2348家,划分统计单元125个。二是优化统计之家建设,已建成25个统计之家。在硬件达标、管理规范的基础上,督促基层单元制定活动计划、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普法宣传等活动,搭建了企业交流沟通平台,形成顺畅高效的统计基层智治新格局。三是广泛开展统计单元活动,调动企业统计员参与统计单元建设积极性。各单元结合实际,按需定制,邀请专业人员授课,开展以能力提升、技能拓展和团建等主题活动,将专业性与趣味性相结合,在潜移默化中提升统计单元的基层统计业务水平。全年开展统计单元活动311次。
(九)丰富载体,加大统计法治宣贯力度。一是全面开展统计普法。结合统计单元活动和信用建设动员部署会,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统筹推进统计普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不断缩短统计与公众距离,多渠道提高统计法律法规知晓度,推动余杭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纵向深入。二是搞好结合深入普法。结合专业业务培训,在培训开始前增加学法环节,着重强调统计法律法规,通报违法典型案例,帮助统计员树立起统计法治意识。采取点面结合、“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业、服务业、投资、农业等全领域的统计业务培训。针对新任统计员及业务薄弱统计员,重点开展业务提升培训工程,从源头保障数据质量真实可靠。三是利用节庆时点集中普法。结合镇街(平台)普法宣传,利用元宵节、学雷锋日、中秋节、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加大宣传力度,推动统计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民众,营造浓厚的统计法治宣传氛围。四是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按照省、市局法治月宣传活动要求,印发《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统筹推进统计普法“六进”活动。区统计局联合仓前街道办事处在梦想小镇举办“经”彩来袭·依法统计暨《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日活动;开展统计法治知识有奖竞答活动、组织统计法治征文活动、征集统计法治微视频原创作品等活动。
(十)聚焦重点,依法开展经济普查。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印发《余杭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家级综合试点)实施方案》、《杭州市余杭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方案》等文件,强调经济普查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2月28日开展余杭区“五经普”主题宣传活动暨普查登记启动仪式,省、市、区三级相关领导及辖区内普查对象代表、市民代表及“两员”代表出席活动。活动通过视频、情景剧等通俗易懂的形式,生动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法治意义和法律适用,区有关领导发言强调要全阶段全方面落实依法普查,有效引导了各级经普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对象依法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今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原因,主要体现如下:一是统计数据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企业指导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基层统计队伍稳定性有待加强,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依法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法治建设,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统计法律法规,结合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会前集体学法,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统计法等内容。年初召开局班子会专题研究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将统计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印发《余杭区2023年统计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职责,为新年度法治建设指明方向。
(二)强化权力约束。完善决策机制,在重大决策前进行集体讨论,听取意见,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核,切实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规范执法程序,坚持公正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常态公开原则,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把政务公开贯穿于政务活动的全过程。
(三)加强数据质量监管。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精神,对照《余杭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流程》要求,建立健全数据审核制度和工作责任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数据质量基础,加强统计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重点企业(项目)、重点领域、重点指标的数据核查力度,严防数据失真风险。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统计法治建设紧跟趋势。紧紧围绕中央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统计法治建设要求和举措,严防统计造假,严格执法,切实提高我区统计公信力。一是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对照余杭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持续提升依法治统、依法统计氛围。针对基层统计人员、调查对象负责人等重点人群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普法讲座、发放资料、行政约谈、集中培训等手段提升普法效果。在全局开展普法培训,形成人人都是“普法员”的良好氛围,结合日常业务活动,深入部门、镇街、企业、村(社区)开展统计普法宣传。二是加大力度严格执法。进一步运用一体化监督平台预警和风险评判提示,采用统计巡查、双随机抽查、数据核查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检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加大对全区部门、镇街(平台)统计工作监管力度,保持统计执法高压态势,建立统计违法典型案件通报长效机制,加强警示教育。适应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三是采取经常性核查与双随机抽查相结合,重点检查与统计巡查相结合,本部门检查与跨部门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统计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二)统计监督纵深推进。一是积极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组织人事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加强区巡察办合作,将局统计巡查工作结合到区巡察办工作中,加大问题发现和查处的力度。二是完善健全制度机制。全面履行统计工作违规干预记录制度。三是抓好区委办、区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通知》的工作监督和落实。
(三)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一是信用建设更有效。根据《杭州市企业统计工作分类监督管理办法》,优化评定方法,完善企业评价标准。建立诚信单位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的公示和联合惩戒,推动形成敬畏统计法、尊重统计法的社会氛围。二是统计单元智治更精细。把推进和落实企业统计单元建设作为加强和规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工作,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强化工作力量和保障制度,优化单元工作评价和考核,建立可量化、透明的考评体系;加强“统计之家”建设和维护提升,进一步发挥线下阵地功能;充分发挥线上“统计e家”作用,提高内容建设和服务质量;开展单元交流活动,通过业务交流取长补短,提升全区统计单元整体水平。
(四)统计法治培训全面覆盖。一是继续开展新任统计员培训。根据统计人员变动情况组织1-2期新任统计人员培训,鼓励统计业务能力较弱、被处罚的企业统计人员参加,内容包含统计基础、统计实务、统计法律法规、统计专业业务知识等,统分结合提高培训质效。二是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利用年报培训、业务培训等加强企业统计人员培训,采用多形式开展统计法治知识宣传和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法治意识。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杭州市余杭区统计局
2024年1月10日